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,全面发展,我院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,其比例为:一等奖学金5%,二等奖学金10%,三等奖学金85%;在非师范专业学生中设一、二等奖学金。另外,学院还设有多项学习优秀奖和单项奖。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制定了《关于对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实施意见》,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;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开展助学贷款工作;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,积极开展勤工助学工作。